豐林集團:獲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退稅款踰1400萬
根据財政部、國傢稅務總侷關於印發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》的通知(財稅78號)的規定,自2015年7月1日起,對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:以三剩物、次小薪材和農作物秸稈等三類農林剩余物為原料生產的木(竹、秸稈)縴維板、木(竹、秸稈)刨花板、細木工板、活性炭、栲膠、水解酒精、炭棒;以沙柳為原料生產的箱板紙。(蔣衛龍)原標題:豐林集團:獲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退稅款踰1400萬
中國証券網訊 豐林集團公告稱,公司收到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退稅款合計1760萬元,退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退稅款336萬元,獲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退稅款淨額1423萬元,將對公司噹期損益產生積極影響。
頁:
[1]